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会议通过《商业银行法修正案(草案)》。草案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%的规定,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。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



银行存贷比将取消这个消息来源于昨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,《商业银行法修正案(草案)》通过,这个修正案草案被通过,是件大事,但与“互联网+”相比,还是不算太起眼。



在草木皆兵的牛市,这条消息马上被广泛解读。


先说一个小插曲。



5年多前,我初到香港,和一位香港金融界的老前辈谈及大陆金融典故:每到季度末,银行考核存款压力时,很多大额储蓄客户,只需将存款倒来倒去,就能从各家银行获得稳定的超高收益,当月获得3%的收益,是很常见的。这笔钱,并不是以正规利息来支付,而是由行长手中所掌握的营销费用支付。



听完我的话,这位前辈目瞪口呆:“如果发生在香港,行长是要坐牢的。”



这次轮到我目瞪口呆了,原来“高息揽存”这些在大陆司空见惯的伎俩,在法治社会是不被允许的;原来不止是贿赂公职人员有罪,贿赂客户也有罪。你通过贿赂的形式,完成了本来完不成的考核,拿到了原本拿不到的奖金,不要说你拿银行的营销费用去贿赂,就算你自掏腰包,都属于严重的商业犯罪,ICAC(廉政公署)随时“请你喝咖啡”。



坦白说,至今我也没查证过,香港廉政公署是否真的有这个规定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,在香港,银行工作人员严禁给客户留手机号码,只能在工作时间用固定电话与客户接触,双方不能在私下接触,估计也是为了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。



存贷比


即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贷款资产占存款负债的比例。
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,商业银行“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”。



据传统的货币金融学理论,商业银行首先吸收存款,然后据此发放贷款。根据这一理论,商业银行每吸收100元的存款,最多只能发放75元的贷款。



目前,在全球主要国家(地区)中,除了中国以外,包括美国、欧洲和香港等地都没有对贷存比提出明确要求。



话说回来,此次草案删除银行存贷比的规定,也算是与国际接轨了。



根据2013年的新巴塞尔协议,加强对银行流动性指标的监管,是大势所趋,存贷比已经不再重要。



大家还记得前年此时的“钱荒”吗?相当大原因是“存贷比”惹的祸。



先回顾一下前年我关于“钱荒”的阐述:



所谓“钱荒”,绝不是银行体系钱太少,而造成的流动性危机,而是房地产行业、影子银行(信托公司)、中央政府(以央行为代表)、地方政府(各地方融资平台)、商业银行之间博弈的结果。



(此处省略)



(2008年以来,4万亿救市资金注入市场,结果)房地产的泡沫不仅没有压住,资金还源源不断地流向房地产。。。中央政府当然看不惯了,政府执行不下去了,脸往哪儿搁啊?于是,借着季度考核的节骨眼,狠抓存贷比的考核,不降存款准备金,看你们这些商业银行怎么办?



要知道,达不到存贷比考核指标,行长们可是要掉乌纱帽的。为了保住自己的仕途,行长们开始到处找钱。相对没钱的银行,开始向相对有钱的银行借钱,这就是所谓的同业拆借。同业拆借的年化利率一度高达30%,你说这些借钱的银行冤不冤?当初把存款变成信托产品卖出去,每年也就赚三四个点的手续费,现在补这个窟窿,一个月都近三个点,真是欲哭无泪。



结果,整个银行行业遭到重创,信誉下降,股价暴跌,本就脆弱的中国股市就在龙头股银行股的带领下,一泻千里,央行因为打击商业银行的不良行为,也没有多余的钱救市,股市雪上加霜。



此一时,彼一时。



如今A股刚刚上演“绝地反击”,中央不再考核存贷比,而是通过取消存贷比来释放流动性,实际上是给A股再次注入“强心针”。



这也印证了我们昨天在给客户的信中所提到的:



尽管A股估值已完全符合泡沫定义(截止5月底,剔除银行和石油股,A股平均市盈率高达50倍,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市盈率更高达的80倍和140倍,远高过2000年互联网泡沫破灭前的纳斯达克。)我们仍不敢贸然言顶。我们和很多经济学家一样认为:A股的估值高企已与持续疲弱的国内经济进一步背离,只是,中国决策层需要牛市来解决实体经济的问题。



中国资本市场的主角,还是中国政府;



不过未来一段时间,全世界资本市场的主角,估计都是监管机构。



这一切,都是次贷危机的后遗症。